随着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启用了全新的网络调解服务,这家机构的纠纷解决程序又增添了新的元素。此举不仅是IPOPHL为适应在新形势下继续开展工作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同时还能帮助这家知识产权局尽快完成其在此前所定下的数字转换目标。
2020年5月4日,IPOPHL局长罗伟尔.巴尔巴(Rowel S. Barba)签署批准了《第2020—12号备忘录通告》,为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启用网络调解服务打开了大门。
罗伟尔.巴尔巴表示:“新的通告确保了有关各方以及负责调解的部门与个人的安全和便利性,同时这也有助于在社区出台更加严格的隔离措施之际继续保证调解服务的连续性”。
局长巴尔巴还补充道:“此外,我们将这种调解服务逐渐步入到数字环境中的过程看成是一种激励我们继续扩充网络服务覆盖范围的转换步骤。我们不断提高数字解决方案的利用率无疑会让IPOPHL的服务变得更加简单、快速并具备成本效益,同时甚至在危机爆发之际也能继续确保业务的连续性”。
作为IPOPHL纠纷解决服务的主要替代方案,调解服务可以让有关各方无需经历漫长的诉讼程序就能解决其国内或者跨边境的知识产权与技术纠纷。换言之,相比于沉闷、高成本以及冗长的诉讼程序,这种服务提供了一种更加高效且具备成本效益的、用于解决纠纷的模式。
此外,借助调解服务,有关各方还能在保证自身信息不外泄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纠纷的解决工作中。作为一种双赢的解决方案,这种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方案将会更加有效地保护好有关各方的商业利益。
此前,IPOPHL的法律事务局以及负责调解服务的工作人员就举行了一场网络会议,以确保网络调解服务的成功实施。
为了使用这项网络调解服务,待决调解程序中的有关各方可以向IPOPHL法律事务局中专门负责开展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的主管人员提出请求。同时,该请求的副本也需要提交到法律事务局主管的手中。
此外,需要进行网络调解的有关各方甚至可以在提起诉讼之前或者无需提起诉讼便可以利用IPOPHL所提供的全新调解服务来启动调解程序。显然,这完全有可能让人们在最早的时间段,以最低的成本就解决掉眼前的纠纷。(编译自www.ipophil.gov.ph)
翻译:刘鹏 校对: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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