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人员及相关证明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人员及相关证明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日

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
1. 科技人员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2. 职工总数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3. 统计方法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企业职工总体情况与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编制2015年度企业职工名册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是科技人员的标注科研工作岗位,有兼职、临时聘用和外籍科技人员的,提供相关聘用协议。提供申报时上月度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作为辅助证明材料。如参保人数与实际职工人数有差异的,提供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