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法院(CJEU)作出的一项裁决提醒品牌所有者注意,以后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反复确认商标所覆盖的商品和服务。申请人在制定商品和服务清单时应仔细考虑其商业需求。特别是,申请人不要出于扩大专有权范围或超出商标功能之外的目的将商品和服务纳入申请中。不遵守该原则的申请人或许会面临恶意注册指控,导致全部或部分注册被宣告无效并承担诉讼费。
核心争议
这起由伦敦高等法院移交给欧盟法院的案件涉及广播与电信提供商Sky的商标权。Sky称,美国云迁移软件提供商SkyKick侵犯了其5个英国商标和欧盟商标。但SkyKick反过来对Sky商标的有效性提出挑战,称这些商标不够清晰和确切,因为Sky没有对“计算机软件”一词进行足够清晰和准确地说明。所以,Sky的每一个系争商标应被部分宣告无效。伦敦高等法院请求欧盟法院回答几个关于欧盟法的问题,以帮助它对此案作出裁决。
英国和欧盟的商标保护都以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为基础,即商标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在此案中,Sky称其注册在“计算机软件”项下的商标被侵权。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不得注册的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以及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情况。但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的理由中,并没有商品或服务描述中的某些或全部表述缺乏充分的清晰度和准确性这条理由。
之前的欧盟判例法规定,商标局应驳回不够清晰和精确的标志的注册申请。但是,商标是否可以基于描述不够清晰和准确而被回溯性地宣告无效尚无判例可参考。
佐审官的意见
欧盟法院的佐审官在2019年10月出具了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意见,欧盟法院通常会在正式的裁决中遵从佐审官的意见。
佐审官表示,清晰度和准确性是商标职能部门在处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审查的问题。
在考虑SkyKick的主张是否适用法律规定的驳回理由或无效宣告理由时,佐审官指出判断依据之一是商标违反公共政策或公认的道德原则。
佐审官表示:“对于违反公共政策的商标,清晰度和准确性要求可作为驳回或无效宣告的理由。”他进一步指出,法院应该据此对“计算机软件”是否范围过宽以及是否应被视为“不合理或违背公共利益”作出裁定。
“‘计算机软件’之类的表述过于宽泛,所覆盖的商品和服务过多,不符合商标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该表述不够清晰和准确,无法使职能部门和第三方只依据表述便可确定商标保护范围。”
佐审官还指出过于宽泛的商标说明也可能与恶意注册相关。恶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是驳回注册或撤销商标的绝对理由。
佐审官表示,如果商标持有人不打算将商标用于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特别是申请人的唯一目的是阻止第三方进入市场,则可认定属于“恶意”行为。
裁决结果
近日,欧盟法院对此案作出裁决。欧盟法院指出,“对于在某个欧盟成员国注册的欧盟商标或国内商标,不能以商标覆盖的商品和服务的表述缺乏清晰度和准确性为由宣告商标全部或部分无效。”不过,法院进一步解释称,如果能证明商标未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进行真实使用,缺乏清晰度和准确性可导致商标被撤销。
法院还裁定,不以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为目的而提交商标申请的行为应被视为“恶意”,注册商标应被撤销。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诚实的做法损害第三方的利益,或出于商标功能之外的目的获得专有权,注册商标应被撤销。
专家观点
商标法专家伊恩.康纳表(Iain Connor)表示:“此案表明,恶意商标注册的认定方法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如果所列商品或服务清单过长,商标所有人以后在庭审中不会获得同情。”
另一位商标法专家弗洛里安.特劳布(Florian Traub)表示:“欧盟对商标采取的处理方式与其他体系(尤其是美国)区别很大,后者要求详细的说明和使用证据。但是,商标所有人在申请商标时应保持良好的商业策略记录,以便在日后面对可能发生的无效诉讼中适当应对。”(编译自www.pinsentmasons.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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