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我国要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部署建立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在来小鹏看来,这从国家层面和战略高度反映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视,也从侧面说明了在知识经济时代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与运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来小鹏说。
“无论是重大经济项目投资、重大科技计划制定实施,还是人才引进、企业并购、进出口贸易等活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可以为经济社会进步注入更多创新要素,为产业发展指明方向,为技术研发明确重点,为‘走出去’战略降低风险。”来小鹏认为,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正处于形成阶段,应将解决评估中的技术问题、提高评估的可操作性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
对于制度建立的具体方法,来小鹏指出,知识产权的价值受市场等要素影响较多,而并非一成不变,如何在评估中体现这一“变”的过程尤为关键。“针对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应当从评估方法的应用、评估标准的完善、折现率的选取、必要信息的披露等方面做出努力,以期知识产权评估日渐规范化和科学化。”来小鹏建议,重大产业规划和政府重大投资活动应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规避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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