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18年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法案》中部分规定生效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新加坡《2018年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法案》中部分规定生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2日

2019年11月21日,新加坡的《2018年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法案》以及《2019年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法案》中的部分条款正式生效。该法案对新加坡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生效的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修订内容的生效:海关有权获得相关查扣信息

2018年7月9日,新加坡议会通过了《2018年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法案》。这部法案对新加坡的《版权法》和《商标法》进行了修订。法案中一部分的修订内容已在2018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授予新加坡海关更广泛的权力来在侵犯商标权或版权的商品被查扣之后获得相关信息和文件。

第二阶段修订内容的生效:增强海关查扣商品的权力

2019年11月21日,随着《欧盟-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上述法案对《版权法》和《商标法》的另一部分规定的修订正式生效。

根据此类修正规定,注册商标或版权的所有者和被许可者目前可请求海关查扣可疑的侵犯商标权或版权的商品,不论这些商品是用于进口还是出口。在查扣可疑商品之后,新加坡海关还可向权利人提供其所获得的相关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此类信息对于那些调查侵权商品动向的商标或版权所有者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前,海关只能依职权进行扣留(detention)。现在,即使未收到权利人的请求,海关可没收(seizure)疑似假冒或侵犯版权的商品。被扣留的商品应在48个小时后放行,而被没收的商品一般可在10个工作日后放行,所以权利人现在拥有更长的时间来准备应对策略。

第三阶段修正内容的生效:对注册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相关规定的修正

上述两个阶段的修正仅涉及版权和商标问题。法案对注册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的修正将在接下来的3年内正式生效。(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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