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面投影系统侵权案一审有果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多面投影系统侵权案一审有果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韩国CJ CGV株式会社(下称CJ 株式会社)就分众晶视电影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分众晶视公司)、北京央视三维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央视三维公司)、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分众信息公司)的UMAX投影系统侵犯其“一种多面投影系统”(下称涉案专利)的发明专利权一案作出判决,判令分众晶视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300万元,分众信息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CJ株式会社诉称,其发现分众晶视公司在全国发布的UMAX投影系统,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故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三被告辩称,央视三维公司、分众信息公司不是该案适格被告。此外,被控侵权产品未包含权利要求“考虑投射面的相对性质”这一技术特征,故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同时还主张现有技术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权利要求中的“考虑相对性质”指的是管理装置根据投射面的相对性质对影像进行修正,为了消除因投射面的相对性质造成的差异从而需要进行修正。三被告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不当,从而限缩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此外,原告并未提供证据直接证明央视三维公司实施了被控侵权行为,故其在该案中不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分众晶视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分众信息公司存在许诺销售行为,与分众晶视公司构成共同侵权,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目前,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郑斯亮)

 

(编辑:晏如)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