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拟对浙江易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37家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更名并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有异议的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 系 人: 庞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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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1年第三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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