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美国商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其题为《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交的关于释放知识产权全部潜力的意见》的全文。具体内容如下:
美国商会及在此意见上署名的个人和组织十分高兴能够有机会就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发表意见。美国商会也感谢USPTO对通过促进创新和知识产权许可来促进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和解决全球问题这一重要事项的关注。美国商会及署名各方的意见详见下文:
一、美国商会同意USPTO关于知识产权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增长和产生社会效益的观点
USPTO的通知开宗明义地指出:
美国的创新是美国强大、充满活力的经济的基石,新兴和早期创新的蓬勃发展激励了创业和其他经济活动。知识产权是推动创新产生影响以造福社会的桥梁。
美国商会以及署名各方完全同意这一说法,同样,也热切地赞同USPTO对知识产权作用的振奋人心的阐述:
知识产权为美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并支持美国成为全球创新和创业的领先者。例如,专利通过激励和保护新创意、鼓励对创造性解决问题方案的投资以及促进知识共享以激励他人参与后续创新来推动美国的技术进步和成就。当通过商业化手段推向市场时,专利产品可以拯救生命,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并解决一些紧迫的问题,以应对全球性挑战。
这些问题是美国商会和伙伴的理念的核心。正因如此,2023年,当美国商会和30多个伙伴组织重申关于知识产权的核心理念时,反复提到了知识产权、许可和商业化。例如,他们指出,“知识产权通过许可和权利管理使发明人和使用者相信他们的权利将得到尊重,从而促进合作和技术转让,以应对社会最大的挑战”。他们还明确表示,知识产权对于“新技术的传播”至关重要,知识产权保护“造福于社会,是一种……促进新的、创造性和发明性构思商业化的机制”。
考虑到许可在创新业务中的重要性,“知识产权资产的商业化”占据了美国商会年度《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指数》”)整个分析部分也就不足为奇了。该部分中纳入了六大不同的指标,反映出人们认识到政府既可以帮助促进新技术的商业化,也可以抑制新技术在全球市场的传播。例如,该《指数》评估了税收激励措施的使用以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经济资产(可作为各经济体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的有利措施)的使用。相反,诸如对市场准入设置障碍、要求对许可协议进行限制或允许政府直接干预许可条款等措施,则会抑制企业界将新的创新技术推向市场的能力。
当政策建立在法治和尊重私有财产权的基础上时,政府就能够促进知识产权的商业化。长期以来,美国在保护和执行知识产权方面一直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指数》中名列前茅。然而,美国政府最近采取的行动却破坏了知识产权许可市场,并直接影响了美国创新企业对创新的投资。美国最近《通胀削减法案》(IRA)通过后的经验表明,公共政策可以直接影响创新管道的未来,因为该法案导致了多家企业停止了对创新疗法的投资。归根结底,当私人行为者被限制做他们最擅长的事情时,美国公众和整个世界都会受到影响:开发下一个将改变世界的发明。美国商会敦促USPTO通过多边组织的持续辩论和撤销政府最近关于“介入权”的政策提案来捍卫知识产权创新的生态系统。
二、拜登政府必须在多边论坛上重申美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全球领导地位
公共政策对创新管道的影响使得建立全球性知识产权标准变得越来越重要,以确保多边政策有助于促进世界各国的投资。USPTO的通知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豁免问题……不在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之内”。但就在同一页上,USPTO却吹嘘道,“如果没有知识产权商业化,我们可能没有……挽救生命的新冠疫苗疗法。在整个疫情期间,在知识产权保护所支持下的自愿许可协议帮助创新产业与美国国内外的合作伙伴分享了其技术专长和诀窍。这种信息共享为疫苗、治疗和诊断的快速发展以及向全球消费者提供这些产品的能力提供了支持。就在拯救生命的工作进行的同时,日内瓦的豁免讨论却在政治化的对话中进行,与这些现实情况背道而驰。
尽管美国政府最近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就知识产权问题采取了反对立场,但仍可以通过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大流行病协议》(Pandemic Agreement)在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美国商会感谢行政主管机构在通过该协议保护自愿技术转让框架方面所作出的努力。然而,商会仍然对要求政府资助的研究与开发协议包括公平获取条款和在政府资助协议中公布条款的规定表示关切。虽然商会支持加强对创新医疗解决方案的获取这一目标,但现有的知识产权框架成功地实现了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对疫苗、疗法和诊断工具的投资和许可。我们敦促USPTO帮助保护使创新企业界能够成功支持应对全球大流行病的基础设施。
三、拜登政府提出的“介入”和没收私有财产的提议显然是非法的,将破坏《拜杜法案》(Bayh-DoleAct)并扼杀美国的创新
在多边论坛继续就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辩论的同时,美国政府也在进行将会导致私有财产被没收的国内政策讨论。这一剧烈的政策变化——要求在政府不同意产品价格时对专利使用介入权——不仅违反了法律的明文规定,而且还破坏了两党40多年来为促进公私伙伴关系所做的工作。
有关法律,即《拜杜法案》,激励私营部门在政府资助的基础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对应用研究的投资来推动相关科学发现的发展。如果一项应用研究使发明得以商业化,那么《拜杜法案》就保护了私营部门的投资和消费者获得新产品的能力。自《拜杜法案》通过以来,该法案一直是美国在研发方面取得成功的基础因素。《拜杜法案》促进了公私合作,并扩大了人们获得新的、改变生活的创新的机会,而这些创新有助于使美国成为全球创新领先者。
无论以何种标准衡量,《拜杜法案》都是非常成功的。据估计,自通过以来,《拜杜法案》为美国经济贡献了1.9万亿美元,支持了650万个工作岗位,并帮助促成创办了超过1.5万家初创企业。此外,《拜杜法案》还使数千种来自大学研究的商业产品得以向公众推出。正如杂志《经济学人》所言,《拜杜法案》“解锁了美国各地实验室的所有发明和发现……”
自该法律颁布以来,包括去年的拜登政府在内的每届政府都承认该法律是明确的,这可以确认产品的价格在决定是否行使介入权方面没有任何作用。如果美国政府目前的政策得以实施,它将把40年来在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方面无可争议的成功转变为一种机制,让未经选举的、不负责任的官僚在美国经济的广泛领域中实施事实上的价格控制。
令美国商会深感担忧的是,本届政府的介入提议可能会严重破坏美国的创新。令人费解的是,在美国专注于关键产业重新定位之际,政府的财产没收提案将给公私合作蒙上一层不确定性的阴影。根据该提案,公私伙伴关系将再次遇到法律风险和不可预测性的阻碍,使大学和私营部门的发明人更难吸引到开发新发明所需的合作伙伴和资金。
美国商会及其创新成员企业认为,自由企业和私营企业,而不是政府,最适合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将产品推向市场。这就是为什么商会组成了一个新的联盟——阻止没收创新联盟(BASIC)。
该联盟将捍卫自由企业、产权以及USPTO通知中所设想的这些权利的商业化。该联盟将致力于阻止本届政府实施介入指南,并捍卫稳固的、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
四、结语
USPTO已经正确地认识到,知识产权是推动美国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全球竞争力的重要引擎——实际上是基石——并为全社会带来了利益。有鉴于此,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应该采取一致的、全政府的方法来解决,以激励投资,维护产权、支持许可和商业化,从而为美国人和全世界带来好处。
然而,不幸的是,拜登政府迄今表现出不愿保护这一可以成功地使美国成为促进知识产权驱动创新的全球领先者的框架。不过,美国政府仍有时间改弦更张并捍卫美国的创新。只要政府愿意采取这样的做法,美国商会随时准备并愿意与USPTO合作,以促进美国的创新和独创性的发展。(编译自www.uschamber.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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