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修改稿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服务与管理等章节新增了诸多条款。
引导单位个人依法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为充分发挥专利导航作用,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专利导航要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为宏观决策、产业规划、技术研发等提供指引,并推动专利导航在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中的运用。增加了鼓励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效融合内容。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同时,为防止知识产权滥用,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率,条例草案修改稿增加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提升转移转化效益的内容,明确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止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违反诚信原则的作品登记申请等行为。
完善职称评定 对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分类评价
为加强对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职称评定机制,对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分类评价,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评定职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制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引导和支持有关方面成立知识产权研究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网上处理机制
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聚焦重点领域,有效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十六条增加第二款,要求有关部门推动建立老字号名录管理机制,加强老字号与商标一体化保护。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的执法力度;规定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内容。
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了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专业服务人才,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记者 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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