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朝阳市知识产权局与湖北省天门市知识产权局经过友好协商,就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协议书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在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互认互通、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协作,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互认机制,探索跨区域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制,重点地理标志保护清单机制等。
该协议书是朝阳市首次签订的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协议书,为朝阳市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奠定基础。下一步两市将按照合作协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与交流合作,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互动协调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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