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要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1+22”院校合作启动会暨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座谈会。贾宇院长指示,全市三级法院要抓住难得机遇,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主动加强对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高院党组提出关于打造人才高地高峰的工作要求,继与同济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共建“四个一”工程》后,携手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共同签订《关于加强院校合作强化知识产权实践研究合作协议》,并揭牌成立“知识产权研究与实践基地”。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力,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丛立先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王栩叶,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亚玲参加。
合作协议旨在促进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强化协同创新,推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有机结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水平。
协议主要包含三方面合作内容:
一是合力推进专业人才培养。通过聘请优秀法官担任学院兼职导师、推荐学生担任法院法律助理、定期组织法官走进校园等形式强化实务教学、畅通实践渠道。
二是合力推进法治难题破解。重点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库,聘请学院专家学者作为审判咨询专家,参与涉知识产权重大、疑难、复杂及热点问题研讨。
三是合力推进法治建设保障。加强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学术平台等资源共享,在多元解纷、数字治理、产权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常态化互动交流。
丛立先介绍了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学科建设、师资力量、调研活动等方面情况,表示将强化协议落实、推进协同创新,努力实现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融合发展,为人民法院知产案件审判提供更多的“智库”支持。
刘力对双方的合作表示期待,希望双方立足“审、学、研”重点领域,在知识产权精品案例、精品调研、精品工作、人才培养等方面搭建互利双赢的办案、教学、实践、研究平台,实现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审判工作与高校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工作“双向赋能”。
会上,普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党支部与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工党支部签署党支部共建协议。双方围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储备、促进教学创新与实践、推进司法改革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专家学者代表、普陀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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