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先行先试探索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登记证书促进数据交易流通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广东深圳先行先试探索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登记证书促进数据交易流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日

自去年11月29日上线以来,截至目前,广东深圳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内公示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已达68份。从公示信息来看,每一份数据都写明数据申请人基本情况信息,以及数据情况信息,包括数据名称、应用场景、数据简介、数据来源、数据格式、处理规则以及样例数据等。

这些数据多来自企业自有/自采数据或者购买的数据,数据种类繁多,涉及人的比如深圳各区职住人口数据、区块链人才数据、多源人口监测数据等,涉及企业的诸如上市企业基本信息及财务报表数据,高新技术企业数据、企业外迁预警模型结果数据、全国企业融资信息数据、深圳市有知识产权企业的基本信息及加工数据等;此外还有一级市场土地出让信息、行业景气度模型结果数据、地区行业增速结果数据、地区宏观经济指标预测数据等各类数据。

去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的通知》及《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纲)》。作为最早开启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的城市之一,深圳在全国率先提出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程序完整流程,面向社会提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开展半年以来,深圳已搭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完整闭环系统,并积极助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应用、司法证据认定等方面工作,让证书应用真正落到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数据交易的实处中去,同时助力完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立法和标准化建设,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破解数据权属不明的交易难题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一起纳入生产要素,提出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促进数据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数据要素配置效率。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出要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方案》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一节中,明确深圳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赋予深圳在完善数据产权等方面先行先试的新使命。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保护工作,在深圳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实践中,主要负责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规则设计、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和运用等工作。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开启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深圳知识产权局先后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理论制度研究、登记实践、立法推动、交易促进等试点相关工作。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促进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试点的“先行先试”主要体现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方面,率先设计形成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思路及流程,最早建设完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颁发了全国首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并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有效期。

深圳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何从存证登记开始实践?该负责人表示,数据知识产权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有益探索。通过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这些数据拥有了数据知识产权权利外观,具有了有限排他权,能够规制他人不正当获取和使用数据的行为,在避免数据权益纠纷的同时,破解企业因数据权属不明而“不能交易”“不敢交易”的难题,从根本上有效促进数据交易流通。

为配合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制定登记相关制度文件,包括登记申请表、登记证书样式、审核规范等,并建设完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

已搭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完整闭环系统

深圳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由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开发建设的。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标准与知识产权所所长谭丽介绍,该院建立了配套制度文件,规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流程,并依托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为数据处理者提供“数据哈希值存证——登记申请——材料审核——信息公示——证书发放”全流程服务。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登记公示的数据皆为经过一定规则处理的、具有商业价值、处于非公开状态的数据集合。

深圳云创数安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经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安全推进计划”数安智库专家白云表示,企业非常希望把数据利用起来,打破数据孤岛,发挥数据要素潜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作为企业持有相关数据的权利凭证,为数据互联互通提供了前提保障。

谭丽介绍,目前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前、登记中、登记后的事项流程均已进行设定,登记前的数据哈希值存证、申请、审核,登记中公示、第三方异议,以及登记后数据流转变更、注销、撤销等程序,已经形成完整闭环。

“目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上线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流程清晰、简单易用。企业如果想进行数据交易,可以先通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进行知识产权登记或查询,获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后再进行数据交易。”白云说。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作为数据处理者持有数据的基础凭证,一方面能够促进数据交易流通,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企业数据安全,对于企业来说,领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以避免相应数据被他人非法窃取、使用后举证难的困境。”谭丽表示,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将应用于数据交易、数据保护等领域,未来将更高效地促进数据的交易、流通、共享和保护,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潜力,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证书应用及立法和标准化建设

谭丽告诉记者,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应用方面,目前已经与深圳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达成合作意向,将证书作为数据卖方合法持有数据的基础凭证,在数据交易中使用,为企业数据进场交易提供便利。并且,深圳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还将进一步在数据资产融资、数据资产会计入表、数据要素统计核算等领域实现应用。

比如,《方案》授权深圳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深圳市统计局官方信息显示,已于2020年率先启动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相关理论研究与技术设计,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2023年将继续对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开展系统性研究,进一步“挖深钻透”,不断完善初步形成的理论方法体系。

谭丽表示,无论统计部门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还是财政部门需要数据资产会计入表等工作,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都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依据,目前也正在与有关部门研究证书应用的相关工作。

据介绍,目前,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正积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合作,探索形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证据认定规则,推动证书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更好地保护数据处理者的合法权益。

白云表示,企业目前在实践中仍存在困惑,比如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标准方面,具体哪些数据不能申请登记,在安全技术标准上具体有何要求等问题,都期待能有更细致的规则指引。

据介绍,自2022年12月以来,深圳数据知识产权试点项目组分别对接深圳市高科技企业协同创新促进会、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以及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面向企业发放立法调研问卷并进行了回收,对收集到的立法建议进行了整理研究,为数据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在数据知识产权立法方面,目前已向市司法局报送了《关于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立法计划项目说明》,将尽快启动《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将数据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纳入条例中。同时继续完善标准体系,推进关键标准制定的工作开展。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围绕数据知识产权立法、数据知识产权标准体系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证据认定规则以及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应用等方面继续进行深入探索,积极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记者任文岱、池泽梅、任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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