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赢得了联邦陪审团的裁决,成功地说明其Galaxy S10手机未侵犯一家同样使用了“S10”名称的人才管理机构的商标权。
艺术家管理公司S10娱乐与传媒(以下称为S10娱乐公司)表示,他们从2017年开始使用这个名字。另一方面,三星从2019年才开始销售其相关的智能手机。
S10娱乐公司的主张是,三星的广告会让用户混淆,让人以为这2个品牌是关联的。为了支持这一想法,S10娱乐公司称,他们收到很多试图购买新的三星Galaxy S10的人的信息。
三星辩称,使用“S10”不会造成混淆,而且,其使用“S10”标志是基于其“Galaxy S”系列商标,因此具有优先权。
原告还称,“由于三星的S10手机系列和S10娱乐公司的标志之间存在混淆,S10娱乐公司的Instagram和社交媒体的价值和商誉被严重削弱了。”
在本案中,陪审团认为S10娱乐公司未能证明三星公司有可能造成著名手机名称与S10娱乐公司之间的混淆,因此驳回了商标侵权指控。(编译自intellectual-property-helpdesk.ec.europa.eu)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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