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专利局(EAPO)于近期举办了一场网络研讨会,向欧亚地区的专家们介绍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先进的数字工具——集中检索和审查系统WIPO CASE和数字访问服务系统WIPO DAS。
WIPO CASE系统是一项在线服务,使专利局能够安全地共享与专利申请相关的检索和审查文件,以促进工作共享计划。该系统将不同专利局与类似申请有关的文件联系起来,因此,审查员可以查看其他专利局审查员关于同一发明的报告和决定。
WIPO DAS则是一种电子工具,允许参与的专利局之间安全地交换优先权相关的文件。该系统使申请人和专利局能够在电子环境中满足《巴黎公约》的认证要求,避免在书面上的编写和传送经认证的优先权申请副本。该服务旨在处理与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商标相关的文件。
WIPO基础设施和平台事务部知识产权局业务解决方案处产品开发组负责人丹尼尔.郑(Daniel Cheng)概述了WIPO的两个数字工具,并演示了各项服务的操作流程。
丹尼尔.郑介绍了专利审查员在WIPO CASE中使用的界面和基本功能,对专利局提交给WIPO DAS和WIPO CASE的文件的技术数据格式要求作出了评论,对WIPO CASE中的文件内容提出了建议,并具体介绍了WIPO CASE和WIPO DAS中正在开发的机器对机器(machine-to-machine)通信功能。
EAPO专利信息和自动化部主任丹尼斯.扎斯塔夫尼(Denis Zastavny)和国际关系部主任安德烈.谢克列托夫(Andrey Sekretov)谈到了该局的承诺以及EAPO成员国专利局的参与对于最大限度地使用WIPO数字系统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EAPO会继续扩大通过WIPO门户网站访问WIPO DAS和WIPO CASE系统的审查员和专家的数量。该局将焦点放在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与WIPO工具的机器间(inter-machine)整合。EAPO和WIPO的专家正在进行互动,以实现EAPO与WIPO系统之间的自动数据交换。
使用WIPO工具的EAPO参与者还向与会者介绍了该局在WIPO CASE中的参与程度逐渐提高,并计划开始在这个数字环境中存放欧亚专利文件。根据他们的积极经验,EAPO专家还鼓励EAPO各成员国的非营利组织(NPO)更多地使用WIPO CASE和WIPODAS系统。DAS系统在该地区的广泛使用使得专利文件认证副本的交换程序能够转移到数字环境中去。(编译自www.eapo.org)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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