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省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与运行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正式获批,该标准是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方面的省级地方标准,同时填补了黑龙江省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要求与运行实施规范方面的空白。
制定该地方标准旨在明确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与运行标准,确保园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该标准包括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创建的前期准备和申报要求、运行实施的任务要求与运行推进、验收复核的时间频次与考评结果等内容,明确标准,有章可循。通过制定该标准,将有效促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高效运转、创建工作实化细化。
近年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纲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黑龙江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通过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引领带动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在提升园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同时,也极大提升园区内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企业集聚作用,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有效提升园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产出。
下一步,通过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与运行规范》地方标准,将标准所涉及的运行规范、建设要求对相关试点示范园区管理人员进行宣贯,确保标准有效贯彻执行,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助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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