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的选任和管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更多保障。
据了解,深圳市是知识产权大市,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标杆性城市。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深圳市2021年知识产权白皮书》显示,2021年,深圳市国内专利授权279177件,同比增长25.5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2件,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7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7443件,连续18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深圳近年来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创新发展和营商环境改革的重中之重,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实施最严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严格执法等举措,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为助力深圳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先行示范作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21年度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显示,深圳保护中心以96.61分的综合得分,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位列第一名。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往往涉及各种专业技术领域,但行政执法人员受知识背景的限制无法准确作出侵权判断,需要专业技术人员辅助提供技术意见。在此之前,深圳市在《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中明确提出,深圳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配备技术调查官,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在《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文件中,深圳市也提出了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活动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要求。《管理办法》的出台,则意味着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正式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
根据《管理办法》,技术调查官属于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负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技术调查官主要从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等院校、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任期3年。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负责技术调查官的选任和管理。审核确定技术调查官人选后,将需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对技术调查官予以选任,并录入技术调查官名录库;异议成立的,不予选任。
《管理办法》对技术调查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资质方面,担任技术调查官除了需要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外,还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工作经验。技术调查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与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故意出具虚假、误导或有重大遗漏的不实技术调查意见的,将被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技术调查官不再符合选任条件、主动申请退出或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技术调查官情形的,将被解除聘任关系,并从技术调查官名录库移出。
《管理办法》提出,案件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技术问题,可紧急定向邀请国家、省知识产权部门及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名录库中人员,或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聘请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提供咨询。(傅江平、许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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