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管理办法》将于6月15日施行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海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管理办法》将于6月15日施行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5月20日

  5月18日上午,记者了解到,《海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6月15日施行,支持产业融合型、服务叠加型、公共管理型3种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以下简称指导站)形式,申报建设指导站应当具备5个条件,指导站要提供9大公益服务、5大个性化服务。

  四章十七条 推进海南省商标品牌建设

  记者注意到,《办法》由海南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共计四章十七条,旨在推进海南省商标品牌建设,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划内商标品牌指导站的设立、职责、评价、管理。

  《办法》所称指导站,是指以各类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校院所等为依托,由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农产品产业集群、专业市场、行业协会等组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及上述主体与乡镇、街道等综合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体作为建设主体,作为本区域市场主体提供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符合法人设立条件的指导站可依法进行法人登记。

  《办法》明确了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设主体等职责,要求指导站建设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合理布局、提供便利、注重质量的原则;应建立日常指导机制、重点联系机制、专家咨询机制和工作自评机制;指导站建设成效应列为海南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审、知识产权保护考核等重要考核评价指标。

  此外,指导站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责,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指导站并进行公告、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有权对指导站开展不定期检查评估,对不符合建站条件、无法履行指导站职责的,撤销指导站并进行公告。建设主体应及时向所在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省知识产权局报送指导站工作动态。

  申报建设指导站应当具备这5个条件

  《办法》指出,申报建设指导站应当具备本区域市场主体对商标品牌指导服务需求明显;申报主体具备一定的商标品牌服务工作基础,有商标品牌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具备建立台账管理、系统分析数据、解答常见问题等能力;申报主体能为指导站提供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能满足日常接待、会议、宣传、培训、指导等活动开展需要;申报主体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指导站正常开展工作;申报主体规范、诚信、守法,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监管执法等相关部门通报、处罚和媒体曝光这5个条件。

  记者注意到,《办法》支持3种建站形式。一是产业融合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为主要建设主体,兼顾其他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农产品产业集群、专业市场、行业协会等主体,融合产业特点和优势,开展指导站建设。二是服务叠加型。叠加既有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品牌指导服务。三是公共管理型。与乡镇、街道等综合行政管理部门合署建站,充分依托乡镇、街道综合优势,立足公共管理优势开展指导站建设。

  根据《办法》,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指导站申报通知,每年组织1次指导站建设申报评定工作。申报单位填写《海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申报书》,并经所在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同意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此外,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建站评定,择优确定建设名单。名单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指导站名称及建设主体。

  提供9大公益服务

  《办法》表示,指导站提供9大公益服务。

  一是组织开展商标品牌、质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遴选本区域商标品牌建设的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公众商标品牌意识。

  二是组织实施商标品牌培训计划,有效连接线上线下专业资源,因地制宜、分级分类举办商标品牌专题培训和沙龙活动,提升企业商标品牌建设能力。

  三是了解掌握商标注册、续展、变更、许可使用等基础业务流程,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引导市场主体通过网络或商标受理窗口等途径提出有关申请。

  四是鼓励外向型企业运用国际商标注册开拓海外市场,打造更多适合国际市场需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

  五是协助政府及主管部门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协同保护,综合运用知识产权服务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六是摸清掌握所辖市场主体品牌建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做好所辖区域工作情况数据分析和工作分析,为政府及主管部门提供政策意见和工作建议。

  七是围绕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政府及主管部门加强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区域公共品牌培育、保护、运用和管理的新路径、新机制和新模式。

  八是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三月三”节庆活动等重要活动以及各地有关商标品牌的特色活动,在政府部门的统筹下组织开展商标品牌营销策划、宣传推广等工作,多途径提升当地商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九是省知识产权局及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

  提供5大个性化服务

  《办法》还表示,指导站提供5大个性化服务。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外包项目,引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常驻提供除公益性服务外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服务,对接专业顾问出具企业或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报告,开展一对一等专业化指导培训等。

  二是对有需要的产业集群园区或市场主体,帮助其做好各类国家、省、市县层级的商标品牌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三是帮助有需求的企业完善商标注册、续展、使用、许可、档案记录、风险防范及维权等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商标品牌管理,培育更多知名品牌。

  四是指导开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保护、运用、管理、推广工作,指导用标主体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授权许可、统一溯源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切实维护区域品牌形象和声誉。

  五是有效对接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及标准制修订专家团队,引入质量管理、检验检测、标准制修订等服务。(记者 徐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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