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福建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朱玲一行前往福清市一都镇就植物新品种保护进行专题调研,福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学凯出席调研会并致欢迎辞,福清市一都镇党委书记俞强及当地农技干部、果农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俞强介绍了当地枇杷等农作物的种植、工作成效、问题不足和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福清市一都镇是福建省枇杷三大主产区的核心区之一,被誉为“枇杷之乡”。枇杷不仅是当地的支柱产业,也是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目前枇杷品种的繁育主要依靠与科研研究院合作,通过研究院提供的授权许可品种进行嫁接、种植。当地政府十分注重品牌保护,已经注册了“一都枇杷”等商标。俞书记进一步指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于植物新品种方面的法律规定还不熟悉,对于在种植繁育过程中如何进行新品种确权、防止侵权等,希望与法院加强交流沟通。
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欧晓红介绍了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受理涉及侵害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情况,该类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着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的“三难”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把握和准确理解法律及新司法解释,提升保护力度、降低维权难度、促进育种创新,不断提升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陈学凯表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的这次调研,聚焦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实践特点。福清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并与福州知识产权法庭一起寻求突破点、共同出成果,利用各自资源,强化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研究;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为福清发展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
朱玲指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果农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不断通过新闻媒体、实地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宣传果树新品种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积极通过司法保护推动育种创新,明确裁判规则,服务种业自主创新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要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座谈会后,与会人员还前往福清市一都镇善山村生态枇杷果园实地考察参观,了解当地枇杷种植情况。(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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