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机制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四川巴中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健全技术咨询、广泛宣传动员”四个方面的工作保障。
《意见》指出:组建巴中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建设。《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巴中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的建立,对于完善巴中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意见》强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有效引导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建立人民调解机构,在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建立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区)、园区、商贸集中区、专业市场、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调解(维权)工作站或工作室。加强纠纷行政调解,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推进其他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在重点行业协会(商会)、园区(孵化器等)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组织,逐步实现重点行业、区域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全覆盖。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工作能力。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专家库建设,广泛动员社会专业力量和专业人士参与。建立分析研判机制,纠纷调解机构对调解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制定有效预警措施,预防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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