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印度德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宣布设立知识产权庭,专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包括前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IPAB)移交过来的案件。2021年10月8日,德里高等法院发布了《2021年知识产权法庭(IPD)规则》,以征求律师协会成员的意见。该规则旨在规范IPD的处事原则,规定知识产权上诉庭(IPAD)行使原始管辖权和上诉管辖权的程序,以及规定与知识产权法规有关的事务的处理程序。拟议规则的重要内容包括:
1.所有向前IPA提交的请愿书,以及向地区商事法院提交的知识产权诉讼、上诉以及关于知识产权事务的请愿都将由IPD审理。
2.知识产权事务包括:
a.与专利、版权、商标、地理标志、外观设计、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品种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法规案件;
b.与传统知识的使用问题相关的案例;
c.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普通法权利案件,例如假冒、诽谤和比较广告案件;
d.与商业秘密、泄露机密信息及相关主题有关的争议;
e.涉及知识产权、隐私权和宣传权的侵权行为;
f.涉及数据保护和数据独占权的纠纷;
g.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涉及中介和电子商务平台权利和责任的案件。
3.提交每项请愿、上诉等的程序已有规定。各类事项的表格和法庭费用已明确。
4.对于涉及同一知识产权的多个程序,IPD可指导合并证据记录、统一审理以及统一裁决。
5.对于专利案件以外的案件,IPD可下达简易判决,相关方无需依据类似于《1908年民事程序法》第XIIIA号令的规定提出简易判决申请。
6.就专利案件而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考虑简易判决:
专利剩余期限只有5年或不足5年;
任一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对该专利颁发了有效证书;
被告是同一或相关专利的反复侵权人;
专利有效性获得认可且仅侵权被否认。
7.德里高等法院的IPD可组建一个专家组来协助法院开展工作。
8.可以向每个法院的IPD任命2名法律研究人员,以在技术法律方面提供帮助。
9.注册专利代理人或商标代理人以及了解争议主题的任何专业人士将有权出庭发言,与代表双方的律师/法律从业人员一起协助法院处理案件。
10.提供现代化的证据记录方式,包括“多专家同场提供证言(hot-tubbing)”,即法院会同时询问双方的技术专家对争议点的看法。
拟议规则旨在简化IPD的实践和程序,加快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此举受到欢迎。(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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