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等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
突破知识产权案件办理难点 营造鼓励创新良好法治环境
贺荣介绍,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举证比较难、周期比较长、成本比较高,赔偿也相对低等普遍性的难题,人民法院完善证据规则,支持证据保全,切实减轻举证负担。
通过推进繁简分流,探索完善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推动建立国家层面上诉审理机制,技术类案件二审平均审理周期由过去超过一年大幅缩短至目前的120天左右。
支持维权合理费用,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显著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在一起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判赔金额达到1.59亿元,依法保护重要产业核心技术,有效震慑不法行为,让侵权违法者无利可图。”贺荣举例。
在营造鼓励创新良好法治环境,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方面,人民法院也进行了多方面的部署。
出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见,依法审理共享单车“扫码开锁”专利纠纷,以及一批标准必要专利案件。
加强种业种源知识产权保护,制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司法解释,严格保护国家种质资源,审理玉米“隆平206”等品种权案,重拳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突出问题。审结各类涉植物新品种案1871件。
加强对公平竞争的保护,依法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网络虚假刷量”等典型案件。审结不正当竞争纠纷2.5万件、垄断纠纷879件。
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审结侵犯商业秘密纠纷3588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加强著作权保护,制定网络侵权司法解释,既依法判处侵犯《流浪地球》等影视作品被告人刑罚、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也严惩虚构版权谋利等“碰瓷”行为,维护法治秩序,推进文化繁荣。
加强商标权保护,依法审理海棠湾等商标侵权案件。坚决制止和惩治恶意抢注、囤积、傍名牌、仿冒等不法行为。
人民法院将全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明确要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贺荣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围绕安全、激励、公平、规范、保护等重点,全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一是营造创新的安全环境。严惩各类知识产权犯罪,同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依法保护科研人员对经费的使用权和技术研发的决定权,让企业家和科研人员安心创新创业。
二是守护创新的激励环境。近期,我们将发布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关意见,严格平等保护中外以及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发挥好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
三是维护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近期,我们将公布一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出台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促进大中小企业公平发展,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构建创新的规范发展环境。在算法、商业方法和人工智能产出物等新领域,及时通过司法裁判明晰规则,加强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保护,推动数字经济和技术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五是完善创新的社会保护环境。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协作,协同保护,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记者 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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