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权,首先该发明创造的主题应该满足外观设计的定义。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其次,须确认该发明创造不属于我国专利法中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发明创造本身目的就是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不能授予专利权。例如,吸毒工具,赌博机器,制造假钞票、假有价证券的方法或机器,不授予专利权。
发明创造本身目的并不违法,而是为了达到有益的目的。但是,其使用结果可能损害人民健康或者对人民生命财产会造成危害的,不能授予专利权。例如,一种采用催眠气体的汽车防盗装置,使盗车者在启动发动机开车时会失去知觉,以便为人们所逮捕。但是,这种装置也会给行人造成身体危害,因此不应授予专利权。
(二)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科学发现只是对物质世界前所未知而又客观存在的规律、性质、现象的发现,尚无法直接运用到工业生产中去;同时,作为科学发现的原理或理论并不能通过工业方法制造出来;其次作为科学发现的物质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并不是工业上制造出来的物质。由于上述种种原因,科学发现不能授予专利权。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游戏方法、体育竞赛方法、计算方法、教学方法、生产管理方法等均不能授予专利权。发明是人类智力活动产生的一种成果,智力活动本身不能算作发明,而且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通过工业方法实施,也无法在工业上使用,所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实施,也无法在工业上使用,所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授予权。这是世界各国一致的规定。
(三)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由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健康,而且它不具备工业实用性,不适于工业上应用。因此,它不能授予专利权。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
大多数国家对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其主要原因是动、植物是自然存在的,不属发明创造。同时,动植物品种的发明主要取决于气候、土壤、经纬度和阳光等作用,没有重复性,因此不认为其是发明创造,故不授予专利权。只有如美国等个别国家才规定对无性繁殖而成的植物品种(不包括块茎繁殖的直物或野生植物)授予专利权。还有少数国家规定在动植物品种的培育保持了稳定性及同一性条件下才授予专利权。
对本质上属生物学或遗传学的动、植物品种的培育方法仍不授予专利权。只有如蘑姑、马铃薯等的栽培方法,花生的增长方法,对虾的养殖方法等属非生物学的方法发明才可以授予专利权。此外,如用微生物制造蛋白方法促进和增长菠萝开花期的方法等利用动植物性质的方法发明也可以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是指由核裂变或核聚变的方法获得的元素或化合物。因其是核武器的重要原材料,我国与许多国家一样,对其不授予专利权。
再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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