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发布 7月1日起施行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发布 7月1日起施行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6月3日

  5月28日下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新闻发布。

  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渊表示,《条例》标志着山西省知识产权工作迈上了法制建设的新台阶,是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适应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是深化改革,完善地方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的需要。

  制定《条例》,有利于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撑山西省构建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促进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提升整体竞争力,推动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重要目标。

  《条例》共7章44条。包括总则、工作机制、行政保护、社会保护、公共服务、监督管理、附则。明确了部门职责,强化了保护措施,还探索了多元化解纠纷方式。

  据了解,《条例》的定位为保护工作条例,把重点放在了工作层面的制度设计,在严守合法性底线的基础上,从地方立法可以有所作为的工作机制、行政保护、社会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对山西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了规定。

  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分别规定了联席会议制度、考核机制、合作机制、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等制度,着力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

  为充分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作用,条例第三章对其职责作出规定,要求为常规性及有关新兴知识产权提供保护,并规定了境内外风险预警服务、知识产权管理指引、技术调查官等内容。

  李渊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若干规定》,为今后制定工作性法规提供指导和遵循。(记者 叶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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