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卡拉OK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坚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在自愿基础上推动卡拉OK领域继续实施“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表演权和音集协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放映权,统一由音集协向卡拉OK经营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卡拉OK经营者应当按照“先许可后使用”原则,与音集协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后合法使用作品。坚持著作权集体管理信息公开透明和集体管理组织非营利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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