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是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内蒙古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推动自治区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先后出台了《内蒙古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内蒙古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力推动了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在政策鼓励下,截至目前,全区专利申请总量达12.86万件,有效商标注册总量达22.98万件,为该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事关创新创造,更事关产业升级和地区高质量发展。作为内陆欠发达地区,内蒙古尤需认清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政策层面,要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部署、法律法规,科学制定内蒙古“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系统性保护。社会层面,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广泛参与,形成人人了解、人人尊重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空间创造条件。
正所谓“事在人为”,人才是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堤坝,高质量人才队伍必不可少。对于内蒙古来说,不妨在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培养上下足硬功夫。一方面,强化人才意识,抓好政策落实,积极搭建平台引进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人才,为有真才实学的人构建一个强有力的发展舞台;另一方面,加大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力度,围绕新兴技术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立产学研联合长效机制,建立与现代科技企业联合培养的联动机制,多渠道、多形式促进人才成长,为内蒙古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绝非一日之功,重在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只有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落地生根,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走深走远,才能使内蒙古创新创造的活力竞相迸发,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步入“快车道”。(籍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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