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院批复同意义乌法院为审理辖区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的试点法院。这是义乌法院继2006年成为全国首个具有涉外商事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后,又成为全国首个试点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基层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司法层面回应和支持省委、省政府强县扩权试点工作,今年2月,省高院向最高法院请求指定义乌法院为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法院。
浙江省高院将根据最高法院的要求,对义乌法院进行专利审判业务培训,并拟由义乌法院自今年7月1日起,受理辖区内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的申请专利权纠纷等9类专利纠纷案件。(知识产权政府门户网站浙江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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